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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辽宁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人员配备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规范,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较好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行动计划》提出,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立完善以县级中医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为龙头,县级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原则上每个县办好一所中医医院,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15%的中医馆达到国医堂(旗舰“中医馆”)建设标准,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在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上,《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到2025年,60%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建成2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三级县中心医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70%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同时,促进中医治未病服务发展,加强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在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上,《行动计划》提出,扩大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开展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继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西学中”培训,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并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到基层开展中医药服务。畅通中医药人才使用途径,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进修学习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