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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5月4日电 初灵信息公告称,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图片来源:初灵信息

警示函指出,初灵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时以及2月2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未能完整、全面地介绍和反映智能对话平台业务的业务实际情况。

警示函还称,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平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决定对二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初灵信息表示,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年报显示,许平出生于1972年,2001年11月至2012年4月任浙江益龙实业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2012年8月至2016年3月任公司董事。2012年5月至今先后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财务总监,2014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2022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33.66万元。

而在业绩方面,初灵信息2022年营业收入约3.61亿元,同比减少25.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1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54元。

二级市场方面,初灵信息股价较上一交易日跌0.72%,报收于15.11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杨京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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