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300118)组件事业部全球市场总监庄英宏近日发布了一则“秀订单”朋友圈,在光伏圈引起轩然大波,上市公司也被采取监管措施。

东方日升1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资料图】

在此之前,东方日升已经收到深交所创业管理部的关注函和监管函。

收证监局警示函

东方日升1月20日晚间公告,2023年1月9日,公司员工庄某在微信朋友圈称公司储能业务“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并在评论中与某券商分析师讨论上市公司组件成本、交付价格、未来业绩等,相关事项于1月11日被多家媒体报道、转载。庄某违规泄露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警示函显示,公司未能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五十二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后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东方日升公告称,收到宁波证监局的《决定书》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宁波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尽快形成整改报告。同时,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组织全体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包括证券部相关人员等)对信息披露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专项学习,拟定信息披露相关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信息披露的培训与教育,并不定期组织信息披露相关的学习和执行情况的考察。尤其在个人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信息发布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对外发布流程、严格把关,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避免对投资者的误导,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朋友圈引发轩然大波

1月11日,庄英宏微信朋友圈转发一则标题为《15GWh!宁波双一力与海辰储能签订三年电芯供应战略合作协议》的文章,并与中信建投(601066)电力设备新能源行业首席分析师朱玥进行了一番留言交谈。

1月12日早间,东方日升发布澄清和致歉公告,对朋友圈内容做出回应。

公司表示,庄某朋友圈所说的“电池组件的非硅成本”不属于公司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其在朋友圈中所述非硅成本事项不涉及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庄某通过朋友圈向特定对象泄露公司未公开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有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庄某上述不当的个人行为给媒体及投资者造成了一定误导,对此,公司表示诚挚的歉意。

东方日升1月16日晚的回复函显示,针对此次不当言论事件,公司已对庄某进行内部问责,公司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于1月12日发布关于员工庄**违纪处理的内部通报,决定对庄**(工号R-21728)予以严重警告处分,一次性扣除绩效工资,2022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不高于B等,取消当年度晋升及评优评先资格。

东方日升2022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约210.22亿元,同比增长61.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47亿元,同比增长111.08%。

东方日升2022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以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同时围绕新能源产业从事太阳能电站 EPC 与转让、光伏电站运营、灯具、储能业务产品、辅助光伏产品和晶体硅料等的生产、销售等业务,主要处于光伏产业链的中游位置,并涉足光伏产业链的上游和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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