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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包头市司法局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向基层下沉延伸,探索构建三级全覆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水平,试点工作初效明显。
实现“强开局”。深入调研摸底,确定9个试点司法所,推动试点任务清单式管理、条目式落实。各地区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具体举措,通过下沉力量、购买服务和联动共建等方式,配齐配强试点司法所监督力量。东河区为试点司法所加挂“行政执法监督室”牌子。各地区组织367人次17场次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会,建立相关工作制度26项,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运行“立体化”。制定《执法监督检查事项清单》,细分3类16项监督检查事项,拟定《执法监督权责清单》,为司法所监督人员提供清晰便捷的操作指引。免费为基层综合执法机构配发智能移动执法终端115套,推动实现网上办案、音视频数据实时传输归集。升级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促进行政执法监督智能化,为精准、科学监督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各试点司法所开展案卷评查10次,个案监督4次,评查处罚案卷45卷,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促进“全贯通”。重点发力、力求创新,土右旗搭建联席会议平台,探索打造多维度“审管联动”体系。固阳县金山镇司法所积极与金山镇综合执法局联动,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等问题进行现场集中整治。达茂旗邀请市级执法部门对苏木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所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实效,为解决基层执法突出问题,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