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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以下简称《政策清单》)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焦秉智通报了政策出台背景、主要框架内容、下一步落实措施等。
1月19日,自治区政府正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送给市场主体的开年政策“大礼包”,为的是能够让市场主体尽早享受政策红利,更好地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120条政策措施是在2022年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130条基础上修订的,剔除2022年度已完成的政策任务,对政策进行统筹合并,形成政策合力。
《政策清单》主要包括五大部分120条。其中,第一部分推进农牧业优质高效转型,16条,主要包括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种业振兴、奶业振兴、推进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第二部分推动工业调整优化升级,45条,主要包括培育壮大工业产业链、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工业园区提质增效、加强工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大科研攻关力度、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第三部分促进服务业提质提效,21条,主要包括加快培育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物流服务业、加快恢复接触性服务业、加快提升传统服务业。第四部分强化要素支撑,26条,主要包括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合理统筹能耗指标、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人才政策支持。第五部分优化发展环境,12条,主要包括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地方活力。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局有关负责人围绕“强化要素支撑”和“优化发展环境”板块相关政策内容、受益群体、实施路径、政策效果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内蒙古日报•草原全媒记者 李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