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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沿黄九省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在山西吕梁召开。

黄河保护法是继长江保护法之后的又一部流域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服务保障国家大局,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结合黄河流域司法保护特点,丰富完善预防性、惩罚性、恢复性司法措施,为保障黄河秀美安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司法服务。

会议期间,黄河流域九省区法院通过并签署《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西倡议》。该倡议包括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助推水沙关系调节与防洪安全、大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服务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强化全流域系统协同治理、构建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格局等七个方面,为黄河流域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引,共同唱响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黄河大合唱”。(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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