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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间,宋都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被宁波正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正起”)告上法庭,涉案金额9450.19万元及其他诉讼相关费用。目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已立案但尚未开庭,暂无法判断对宋都股份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告指出,因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所需,宋都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淳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杭州淳都房地产”)与宁波正起签订的合作配套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4.88亿元。因杭州淳都房地产、杭州颂都房地产(宋都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未能及时偿还宁波正起的相关债务,宁波正起作为原告,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宋都股份称,过去12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在审诉讼金额为3.66 亿元。主要涉及工程合同纠纷、商品房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纠纷事项。其中公司子公司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其时任法定代表人为俞建午(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于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50.76万元,由此俞建午被限制高消费,目前该事项正在申诉过程中。
累计此次诉讼金额,宋都股份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在审诉讼金额为4.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