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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广州)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广州悦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悦润房地产”)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胜洲村留用地项目中,存在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行为,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被处罚。
根据处罚消息,广州悦润房地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的规定。对此,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责令其项目停工,并处罚款8.5万元。
天眼查显示,广州悦润房地产系珠江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经营范围涉及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