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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信社成一家险企股东。
2月7日,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农险)发布公告称,根据《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裁定,被执行人漯河市经济发展投资总公司持有中原农险的3000万股权(占比1.422%),以物抵债至申请执行人漯河市郾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漯河市郾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过“以物抵债”的形式取得中原农险1.422%股权。
以物抵债后,漯河市郾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为中原农险股东,持有股份3000 万股、占比1.422%,漯河市经济发展投资总公司不再持有中原农险股份。上述股权变更待银保监会备案后生效。
漯河市郾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按来源和归属设置自然人股和法人股两种股权,对自然人股和法人股分别设定资格股和投资股。截至2022年末,共有股东486 户,股金余额53345.56万元。其中法人股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171.88万元,持股比例95.93%;职工股东485户,股金余额2173.68万元,无持股5%以上股东。
中原农险是河南省首家保险法人机构,总部设在郑州。截至去年末,中原农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2.35亿元,净利润2.59亿元;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275.93%;银保监会2022年第3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评价为AA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