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行为,中润资源(000506)于12月9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多名当事人拟被给予警告及罚款。在处罚的靴子落地后,公司股价10日涨停。
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
2016年5月,中润资源分别向崔炜等多位债权人借款合计4亿元,截至2016年7月11日,上述借款中有2.75亿元本金到期未清偿且未及时获得同意展期的书面文件,构成违约,上述本金占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16%。截至2017年6月30日,崔炜、刘家庆、国金聚富同意的展期届满,鼎亮汇通的借款也已到期,但中润资源仍未能偿还4名债权人合计3亿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也未在该日前取得再次展期的书面文件,再度发生债务到期未能清偿事项。上述3亿元本金占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32%。
崔炜多次起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归还借款本金2.2亿元及利息。由于崔炜出借款项涉及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崔炜对涉案款项不享有合法的民事权利,其无权对该款项提出主张。但因法院具有追索权,公司在2020年底对上述借款计提利息和违约金,直接导致公司当期净利巨亏4.93亿元。
然而,上述未能及时清偿的债务细节,公司却并未及时信披。根据公司今年10月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内容,公司在2016年5月13日向崔炜借款2亿元后,于当月24日再度借款2000万元,但这笔2000万元的借款并未及时披露。在公司于2017年偿还了8000万元的本金后,剩余1.4亿元的本金在2021年6月30日时连本带利已达2.85亿元。
违规处罚靴子落地
今年4月,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8月,深交所向公司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上述借款及利息的偿还细节等。公司于10月对交易所的回复中才披露了上述借款的细节。
12月9日,调查结果出炉,中润资源公告称,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中润资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李明吉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石鹏、时任董秘贺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大众证券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中润资源,谈及处罚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信披违规调查的事算是告一段落,何时正式收到处罚书目前尚不确定。目前根据《告知书》内容,公司尚不会被‘ST’。”
根据最终公司与法院确认的还款方案,公司拟分别于2021年偿还借款1800万元,2022年偿还借款4500万元,2023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8700万元,前期计提的利息及违约金将按照偿还借款的具体金额逐步冲回。预计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将分别增加利润1738.03万元、4345.07万元及7434.90万元。
三季报显示,截至今年9月30日,中润资源亏损3461.59万元。对于上述还款金额逐步冲回后能否对业绩带来好转,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前的增加利润金额只是预测,但具体金额要到明年业绩预告出来后才能知道大概情况。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
在处罚的靴子落地后,10日,中润资源开盘后股价“一字”涨停,收于3.31元/股。(朱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