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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郑慧英)7月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由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主导,经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17项自治区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批准公示。标准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行业的多个方面进行规范要求,以高标准引领行业规范化、品质化发展,促进养老服务品质升级、效率提升。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17项地方标准均为新制定标准,涵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呼叫急救服务、居家社区养老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代办转介、社会工作等17个方面,首次对居家社区养老领域各项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项目、质量要求、服务评价等做出系统全面的规范性要求,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行业规范运行提供了参照标准,也让老年人享受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时有标准可依。  

此次17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一方面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业提供了自查自纠、发展方向的具体指导,规范了行业标准;另一方面也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和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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