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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网站近日披露消息显示,北交所决定终止对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环境”)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2023年1月30日,中孚环境向北交所提交了《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对中孚环境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中孚环境专注于工业环境的空气处理,主要从事于以专用性空调为代表的空气处理和工艺辅助设备及其相关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陈建新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1%,并通过湖州力聚间接控制公司28.93%的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黄倩娟、陈含之、陈冰靓、陈静仪直接持有的公司12.12%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92.96%的股份表决权。除此之外,报告期内,陈建新持股比例从未低于51%,并始终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在公司实际运营中,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日常经营决策具有重要影响。综上所述,陈建新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孚环境原拟在北交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85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1,477.75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92.75万股)。
中孚环境原拟募集资金7,451.46万元,全部用于专业空气处理设备产线建设项目。
中孚环境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张旭东、易君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