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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发布三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公告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银保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此外,银保监会宿迁监管分局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对相关负责人王风雷、王钊予以警告,并分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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