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统筹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住建部发文要求——
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促进建筑工人稳定就业,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统筹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提出,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建筑工人技能水平。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引导龙头建筑企业积极探索与高职院校合作办学、建设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等模式,将技能培训、实操训练、考核评价与现场施工有机结合;全面实施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将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达标情况作为在建项目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施工现场配足配齐技能工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通知》明确,加强岗位指引,促进建筑工人有序管理。要统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行业特点和农民工个体差异等因素,针对建筑施工多为重体力劳动、对人员健康条件和身体状况要求较高等特点,强化岗位指引,引导建筑企业逐步建立建筑工人用工分类管理制度;为不适宜继续从事建筑活动的农民工提供符合市场需求、易学易用的培训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引导其在环卫、物业等劳动强度低、安全风险小的领域就业,拓宽就业渠道。
《通知》要求,加强纾困解难,增加建筑工人就业岗位。严格落实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求,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进一步降低建筑企业负担,促进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有效增加建筑工人就业岗位,通过以工代赈帮助建筑工人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通知》同时强调,加强安全教育,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要督促建筑企业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的建筑工人,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配备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具有防护功能的劳动保护用品,持续改善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依法加强行业监管,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用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政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