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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朱明超 通讯员熊亚威 熊国辉)“真没想到,能在家附近工作,不仅能照顾家庭,而且薪资也不比在外面打工低,我很满意目前的工作,多亏了睢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和勒马司法所的教育帮扶政策,我一定好好接受矫正,服从监管,努力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家庭的人。”近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勒马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时,矫正对象陈某新、宋某兵二人在和其他矫正对象学习交流时讲述自己的新工作,言语间露出喜悦之情。
近年来,睢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和勒马司法所经调查、走访发现,因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矫正对象不能像自由人一样天南海北随处找工作,导致许多矫正期较长的矫正对象没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难。如何让矫正对象安心矫正?迫在眉睫的是就业,也是社区矫正对象提高社会适应性,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保障,更是矫正对象安心矫正的根本所在。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睢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和勒马司法所在帮扶的基础上提出精准帮扶。即根据矫正对象自身特长和矫正时间长短,由司法局矫正中心和勒马司法所牵头,有针对性地联系市区多家企业,安排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就业。同时,对用工企业一些“高、精、专”的工作岗位则由司法局矫正中心联合其他职能部门,组织矫正对象举办相关的培训班,经考核取得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后,持证上岗,力求为矫正对象自身特长量身定做工作岗位。
截至目前,勒马司法所先后安排矫正对象15人次到梁园区某食品厂和商丘市某食品公司就业,矫正对象就业后每月平均薪资都在4000元-6000元之间,有力地解决了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就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