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西北啤酒王”兰州黄河(000929)(000929.SZ)股东内斗又有新进展。

2月16日,兰州黄河披露的《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显示,2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仲裁通知,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及其实际控制人谭岳鑫等,就其未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而失败的借壳上市事项所引起的争议,向贸仲委提起仲裁申请,已获贸仲委受理立案。


(资料图)

来源:公司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昱成是兰州黄河的第二大股东,2022年三季报显示,湖南昱成持有兰州黄河5%的股份,持股数量为928.83万股。

湖南昱成请求依法裁决解除申请人(湖南昱成、谭岳鑫、谭亦惠)与被申请人(兰州黄河)于2016年2月23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并请求依法裁决兰州黄河归还中介服务费、利息、律师费以及差旅费、保全费等合计1140.46万元;同时请求依法裁决由兰州黄河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近年来股东内斗不断

2016年2月23日,湖南昱成与兰州黄河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双方约定由湖南昱成先行向兰州黄河拆借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推进两次后,均以失败告终。2017年6月,湖南昱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兰州黄河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股东内斗就此展开。

2017年至2022年间,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湖南昱成与兰州黄河、兰州黄河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兰州黄河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及兰州黄河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实控人杨世江之间的民事诉讼案件就有近10件,多数为湖南昱成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湖南昱成还曾向法院申请新盛工贸强制清算,新盛工贸于2021年7月15日收到湖南昱成的《清算申请书》。

仲裁事项对公司业绩影响待定

2022年2月12日,贸仲委对双方《重组协议》争议案做出了解除《重组协议》的最终裁决,并认为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尚余的880万元中介机构服务费属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争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湖南昱成向贸仲委提出上述仲裁请求。

对于此次仲裁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兰州黄河表示,由于前述近245.46万元的资金占用利息仅为湖南昱成单方面认定并计算得出,且该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仲裁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应依据仲裁的举证和进展情况来确定。

资料显示,兰州黄河是西北地区最大的啤酒及啤酒原料生产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啤酒、麦芽、饮料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黄河”、“青海湖”系列啤酒和“黄河”系列麦芽等。

2022年业绩预告显示,兰州黄河预计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300万元~2800万元,上年同期为盈利1911.39万元;扣非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873万元~1373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507.91万元。

对于业绩变化,兰州黄河表示,2022年受疫情影响,公司属地市场啤酒消费需求萎缩,麦芽客户需求亦有所下降,对公司正常产销经营活动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本期主营业务业绩出现较大亏损。此外,受A股市场自2022年下半年以来持续震荡下行,公司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证券投资处置及持有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预计亏损约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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