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包头市司法局迅速行动、有序推进,以“1234”举措齐发力,推动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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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专项整治行动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5月24日包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主任会议,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行政败诉行政复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行政败诉典型案件通报、败诉纠错案件逐案分析通报,发挥以案释法,“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作用,全市各旗县区、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自查起底、整改提升、建章立制。行政复议纠错率明显下降,5-7月复议纠错率平均值为11.92%(2022年全年纠错率26.6%);和解调解率明显上升,5-7月和解调解率平均值为39.41%(2022年全年和解调解率5%),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2”轮复盘梳理

深入检视整改

包头市两级复议机构通过自查和抽查两轮梳理,开展案件全面复核、案卷评查,将办案质量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力求将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作为案件质量升级的“转折点”。第一轮,按照质量提升年活动安排,包头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组织自查2020-2022年共849件行政复议案件,检视问题33个,对其中20个问题已完成立行立改,3个问题将于今年年底完成整改,11个问题需要持续推进。第二轮,按照“全市政法机关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暨重监督提效能专项行动”的安排,由市、县两级政法委组织,共抽查市司法局复议案件15件33册案卷、各旗县区司法局复议案件33件52册案卷。待评查组完成问题反馈后,包头市将组织两级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开展问题梳理、汇总,将问题分类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3”种听证探索

提升办案质效

今年以来已召开20次听证会,占审结案件的73%。在听证中根据案件类型量身定制“听证+”模式,达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听证+调解”,在办理王某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时,包头市司法局邀请同类案件申请人侯某某一同参加听证会。被申请人在听证过程中积极与两位申请人沟通,在听证主持人的协调下,被申请人承诺积极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两案申请人当场同意撤回复议申请。二是“听证+规范执法”,在办理井某申请撤销行政拘留决定案时,包头市司法局邀请一线执法民警观摩听证会全程,在举证、质证和陈述申辩过程中,加强执法民警对程序规范及保障当事人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行政复议与规范执法的联动效果。三是“听证+专家咨询”,在办理某房地产企业申请撤销责令整改决定时,邀请4位房地产领域专家和律师旁听听证会。会前,专家提前研究本案案情;会上,专家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问题的举证、质证和辩论;会后召开专家咨询会,4名专家结合听证会上查明的案件情况,从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等多个角度全面发表了咨询意见,为案件审理提供了宝贵的专业参考意见。

“4”项成果转化

凸出实质提升

一是加强府院联动,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包头市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府院间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信息交流共享制度、沟通协调制度、联合培训、调研、座谈制度的有效运行。7月28日,包头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二、三科同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召开研讨会,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围绕包头市行政案件共性问题、政策法规适用等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实现行政与司法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二是通过官网发布公告,向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开门纳谏,征集对包头市行政复议工作意见建议。包头市司法局领导先后到各旗县区下沉调研,通过与旗县区司法局、各执法单位负责人的深入交流,收集法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基层行政复议工作指出改进方向。

三是落实案件集体讨论审议制度,以三级办案模式为框架,确保每案必经评议组和案审会集体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经局办公会讨论。案审会分管领导主持,全体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复议工作人员轮流对案件的争议焦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意见,在发现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同时,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学习,达到“以案促学”目的。

四是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共同参与各执法部门法治体检,已先后对9家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案件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参加座谈、听取汇报、抽取案卷、核查资料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作出后及时发现问题并自我纠正,推动事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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