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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包头市固阳县司法局、固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签订了《关于加强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同为特殊群众维权。

明确范围流程,实现为民服务。《办法》共十三条,从遵循的原则、适用案件类型、申请途径、配合协调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尤其明确支持起诉、法律援助的案件类别包括农民工请求劳动报酬,残疾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侵害,老年人请求给付赡养费,妇女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儿童请求给付抚养费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类纠纷的案件,着力解决弱势群体维权难、矛盾纠纷化解难等难题,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

构建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包头市固阳县司法局与检察院通过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在线索移送后,指定专人办理,将受理、审查等案件办理情况信息即时共享,并会商研讨协作机制运行当中遇到的问题,不断优化协作机制的协同效果,有序推进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发挥联合优势,实现职能互补。《办法》明确了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的线索范围、办理流程、矛盾纠纷化解、后续执行阶段跟踪等事项,确保履职不缺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诉求,最大限度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包头市固阳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的良性互动,继续加强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切实做到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五个当天” “四个优先”原则,对困难群众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让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更有力度、更有温度。(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包头市固阳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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