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自2023年7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11项门诊诊察费(挂号费)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保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调整为100%,不设起付线,也就是说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门诊诊察费(挂号费)可以全部由医保报销,患者零负担。
这11项门诊诊察费(挂号费)分别为:
【资料图】
1、简易方便门诊诊察费
2、急诊诊察费
3、普通门诊诊察费
4、副主任(副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
5、主任(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
6、普通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7、副主任(副教授)医师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8、主任(教授)医师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9、国医大师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10、急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11、互联网复诊
该项政策的实施将有效缓解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压力,引导医疗资源和患者下沉基层,推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参保群众家门口就医买药报销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