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自2023年7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11项门诊诊察费(挂号费)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保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调整为100%,不设起付线,也就是说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门诊诊察费(挂号费)可以全部由医保报销,患者零负担。

这11项门诊诊察费(挂号费)分别为:


【资料图】

1、简易方便门诊诊察费

2、急诊诊察费

3、普通门诊诊察费

4、副主任(副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

5、主任(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

6、普通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7、副主任(副教授)医师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8、主任(教授)医师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9、国医大师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10、急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11、互联网复诊

该项政策的实施将有效缓解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压力,引导医疗资源和患者下沉基层,推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参保群众家门口就医买药报销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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