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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高度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问题,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不断健全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蒙古针对各学段有哪些资助政策?享受政策的对象分别有哪些?近日,记者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助学中心相关负责人。

问:学前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实行减免保教费资助。资助对象为在经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减免标准为:A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B、C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

问:小初高阶段的助学政策分别有哪些?

答: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两补一计划”的资助政策,即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助”(即免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对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自治区按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其学杂费收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差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3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一助一奖”(即免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住宿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的资助政策。对依法批准的民办中职学校和民办技工学校在校学生,自治区按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中等职业学校特殊类专业,学费标准高于自治区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中等职业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问:大学生的资助政策有哪些?

答:对本专科生实施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公费师范生教育、新生入学资助、临时生活补贴、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在内多元混合的资助政策;对研究生实施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三助”岗位津贴、减免学费、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

目前,我区学生资助已实现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记者刘志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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