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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为整改规范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现象,中国银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银行”字样使用的主体范围、名称含义、整改规范、宣传教育、参照适用情形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主要在《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第七十九条规定的基础上,明确细化了相关内容,并结合当前规范整改工作实际情况,完善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了主体范围。明确“银行”字样的使用依法须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审查批准。明确“单位”包括法人与非法人组织,并对自然人以营利性为目的或者以可能为公众误导的方式使用进行规范。
二是明确了“名称”含义。明确“名称”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名称的全称、简称;商标名称;产品、业务和服务名称;互联网网站名称、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名称,并规定了兜底条款。
三是提出了整改规范工作要求。强调了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整改牵头责任,要求加强监测。对于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行为,应根据违法行为具体情况,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职责范围内对含有“银行”字样名称的审核工作。各银保监局应积极协调、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整改规范工作,并通过主动提示或依职权更名等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同时还规定了互联网相关平台的审核义务。
四是提出银行保险机构的报告及审查要求。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发现违法使用“银行”字样情况的,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对于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主体,各银行保险机构不得为其业务系统开发提供技术支持,不得与其开展营销推广方面的业务合作;在提供授信、承保等金融服务时,应当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必要审查。
据介绍,当前,存在一些并非从事金融业务的工商企业使用如“时间银行”“粮食银行”等“银行”字样的情况,实际上相关名称完全可以用“宝库”“仓库”等其他名称替换,既满足合规要求,也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目前,浙江等地方已经开展了“两山银行”等摘牌和更名工作,整改进展顺利。《通知》发布后,存在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主体应主动及时更名。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等情形的,可以依法免予处罚。同时,各银保监局将积极协调并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整改规范工作,严格落实合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