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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湖南安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515.5万元。罚单显示,湖南安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九大违法行为: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2.超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资料;3.未按规定解缴假币至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4.未按规定收缴假币;5.占压财政资金;6.违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安全管理要求;7.未将异议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8.异议处理超期;9.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

罚单还显示,时任湖南安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副经理李柏林,对“未将异议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异议处理超期”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10万元罚款;时任湖南安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办公室联络专员陈英,对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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