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近日,内蒙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呼和浩特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金融功能支持首府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集中发力通过8项硬核举措助力首府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这8项举措分别为:金融机构有序复工,做好窗口服务;采取有效举措,加大信贷投放;开展走访对接,传递金融热度;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好金融纾困解难;强化保险功能,做到保驾护航;推进天骏计划,支持产业集聚;各方协同发力,畅通融资对接;加强服务宣传,创优利民惠企环境。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首府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加紧推进复工复产。

通知就小微企业纾困提出了解决方案: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要求,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对存续、新发放或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减息1个百分点(年化)。对于收入受疫情影响的购房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灵活调整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计划。支持地方金融组织酌情采取贷款延期、免除罚息、缓收当金和息费、暂缓催收等措施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记者李永桃)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