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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睿)11月1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消费环境,加强消费维权,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和潜力,提振人民群众消费信心,促进呼和浩特市经济持续恢复,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在全市倡导推行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活动,向全市广大经营者发出倡议。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倡议全市广大经营者秉承“承诺是责任、承诺是形象、承诺是口碑、承诺是鞭策”的理念,根据企业性质、经营规模、商业模式和经营条件,在企业官网、公众号、媒体、实体店显著位置等发布公开承诺书,并向消费者广泛宣传。公开承诺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公示无理由退(换)货公开承诺的范围(包括门店、品牌、商品品种等)、退货时限(最低不少于7天)、退货条件(遵循自愿、公平、友善原则)、退货流程,向消费者推送或宣传的承诺内容要尽量详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公开承诺应自觉接受消费者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
同时,坚持“共促放心消费”的原则,把诚信守诺贯穿到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从售后服务、投诉处理到门店管理等各个环节,履行诚信经营义务,信守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改承诺的,应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希望全市广大经营者特别是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提升自身诚信经营水平,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展示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履行社会责任的机遇和挑战,为全市消费环境、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发挥作用,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