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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弓长)11月4日,记者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了解到,该局近日破获一起盗刷医保卡案。

10月31日下午,白女士急匆匆地走进东胜分局刑侦大队报警,称自己的医保卡不慎遗失不到半日,就收到了消费4000余元的短信,怀疑被人盗刷了。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经了解,当天上午,白女士在东胜区一家医院门诊就医后,骑着电动车回家。午休过后,其手机陆续收到医保卡被消费的短信,这时才发现自己的医保卡不见了。不曾想,半天的功夫,卡内余额已经少了4000余元。

民警随即围绕白女士医保卡消费记录进行深入调查,通过实地走访、视频监控和信息研判,很快锁定了违法嫌疑人郝某及其姐姐郝某某并将二人抓获。

经审查,郝某如实供述,当日他骑着电动车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时,捡到了白女士的医保卡。回到家后,郝某将此事告诉了其姐姐郝某某,二人商量着去药店试一试,卡里是否有钱。郝某在一家药店尝试着买了一些日常用药,结账时发现医保卡未设置密码,且卡内余额有数千元。随后,郝某与郝某某先后7次在不同的药店使用白女士的医保卡消费共计4079元。期间,郝某面对药店工作人员的疑问,谎称医保卡是其外甥女儿的,从而蒙混过关。

目前,郝某、郝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东胜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医保卡初始密码要及时更改,更换密码时要避免使用生日及身份证号码中的数字,妥善保管好医保卡。一旦发现医保卡遗失要尽快挂失和补办,以防不法分子盗刷卡内钱款。

此外,捡到他人医保卡后,要及时归还,或交到公安机关。对于盗刷医保卡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公安机关可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如果盗刷金额较大,则涉嫌构成盗窃罪,当事人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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