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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指南》,明确要求学校开足开齐劳动教育必修课,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劳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我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针对不同学段、类型学生特点,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结合产业新形态、劳动新形态开展劳动教育。中小学围绕劳动意识和劳动安全意识的培养,感知劳动乐趣,尊重劳动者,爱惜劳动成果,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精益求精的劳动品质,理解劳动创造美好生活;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重点结合专业特点,增强职业荣誉感,提高职业劳动技能水平,培育认真负责的劳动态度,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
实施指南要求,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每周平均不少于1课时,不得挤占、挪用。原则上中小学每周课外劳动和家庭生活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普通高中应在原来科目基础上开设劳动课程,共6个必修学分。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劳动教育依托课程体系,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同时还要求,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劳动周与各学段劳动必修课不能相互替代。
实施指南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健全和完善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功能等。(记者刘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