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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牛天甲)为加强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体校”)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充分发挥体校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日前,内蒙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体校包含少年儿童体校和中等体育运动学校。根据体育运动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体校可以招收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实施义务教育。
《管理办法》指出,体校按照文体双优、亦读亦训的原则,做好选材育才的基础训练工作,合理安排学生学习训练时间。根据儿童青少年特点,合理制定教学计划,进行科学系统的训练,专项运动成绩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可申请相应的技术等级称号。体校学生可以代表在训体校和原输送学校参加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竞赛活动。体校应建立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制定风险防控和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
《管理办法》还提到,支持体校与普通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开展合作,通过签订协议明确责任、经费、人力、物力等,开展训练、竞赛、技能培训,构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新模式。各地体育部门、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单项体育协会、学生体育协会及其单项分会应将体校纳入本组织服务对象,通过送教服务、跟队委培、设立单项基地、开展专业培训等方式促进体校发展,形成体校间的训练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