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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中,包头市制定细化方案,强化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及时开展专项行动,目前全市已全面开展第一阶段单位自查工作。
自治区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方案下发后,包头市财政局第一时间认真研究并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包头市沉淀资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各阶段工作任务,现已经市长专题办公会研究完善后,由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执行。与包头市审计局、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下发《关于做好全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各地区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五个方面大起底行动的部署要求,包头市委和市政府成立深入开展五个方面大起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统筹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行动。
为高位推进专项行动,包头市财政局及时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时间节点、政策要求。同时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确保专项行动有序迅速推动。各级旗县区同步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8月5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向同级人民银行提供单位清单,人民银行反馈相关数据后迅速下发各预算部门及时开展自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同步核对人民银行提供数据及单位清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人民银行完善数据。全市已全面开展第一阶段单位自查工作,共涉及单位数1687个,其中预算单位1607个,非预算单位80个。
在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同时,对于发现的由于2021年机构改革存在单位撤并而导致部分账户信息可能缺失等问题,财政部门也采取了相应措施,为下一阶段工作奠定基础。(记者吕学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