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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查娜)8月1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力争将67.94万亩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全部盘活。

据了解,为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确定了“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力争盘活批而未供、闲置土地67.94万亩,其中,盘活批而未供土地52.02万亩、闲置土地15.92万亩,并将2022至2025年各年度的任务目标分解下达至各盟市。

为有效消化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内蒙古将采取3大类措施加以推进。

一、系统化管理。自治区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将全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属、规划用途等情况逐宗上图入库,建立项目清单,并纳入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全程跟踪项目状态变化动态更新,并与盟市、旗县实现数据共享。

二、精准施策。对批而未供土地,本着“供应为主、供撤结合”的原则,分3类措施7种情形进行消化,具体3类措施是加快土地供应、完善供地手续、核销批文。7种情形是“未编制实施方案且不再使用”“未完成征地拆迁”“预期用地项目变化或缺少用地意向者”“规划调整”“未供即用”“边角地”“正在履行供地程序”。对现状闲置土地,本着“以用为先”的原则,分3类原因5种情形进行处置,具体3类原因是因政府或政府部门原因造成的闲置、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其他原因造成的闲置。5种情形是“未及时巡查认定”“已建设缺少开工证明”“政府原因闲置”“企业原因闲置”“司法查封”。

三、创新方式。在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鼓励地方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开展与政府储备土地竞价置换工作,简称“闲储置换”。

目前,各盟市、旗县正在根据内蒙古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清单全面梳理、摸排、分类,逐宗核实批、供地矢量数据库及遥感影像,逐地块逐项目分析原因,建立健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台账,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截至目前,批而未供消化面积已达到今年任务目标的三分之一,闲置土地处置已接近今年目标。

下一步,内蒙古将以强化用地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主线,以实施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为抓手,切实解决自治区“存量建设用地数量大”与“重大招商项目落地难”并存的难题,全力保障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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