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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8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布全区检察机关2022年上半年“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559件,其中自治区院记录187件,占比12.0%;盟市院记录230件,占比14.75%;旗县院记录1142件,占比73.25%。从记录报告的来源看,来自检察系统的399件,占比25.59%,来自检察系统以外的1160件,占比74.41%。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的要求,坚决刹住干预司法、说情打招呼的歪风,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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