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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8月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肉制品、食用油、蔬菜制品等20大类食品496批次样品,其中检出8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等问题。
据了解,此次涉及的不合格样品包括:
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奥林国际万客乐生活百货超市销售的标识生产企业为杭锦后旗嘉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腌菜,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联营菜市场同悦水产店销售的牛蛙,其中恩诺沙星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集宁区联营菜市场忠忠水果摊销售的香蕉,其中吡虫啉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符老三粉条酿皮店销售的绿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包头市昆区董远远水果经销店销售的香蕉,其中腈苯唑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金属超标的问题。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珠水产品销售部销售的标识生产企业为厦门市湖里区刘海南水产品店生产的梭子蟹,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秋明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梭子蟹,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联营商场有限公司超市经营部销售的标识生产企业为赤峰市金葫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干芥肉,其中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