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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7月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推动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网络交易经营者经营行为,促进网络交易平台健康有序发展,该局从6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商平台点亮”行动,规范引导网络交易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着力破解平台主体信息和规则不透明等问题。
据了解,为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点亮”专项行动工作组,按照平台落实、属地指导、总局复查三个阶段落实工作进度,督促相关平台根据自查情况,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亮照”将督促引导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亮证”将督促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公示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亮规则”将督促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依法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其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同时,本次行动还督促指导平台集中清理伪造、变造、冒用等情形的无效证照,推动平台持续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力求通过开展“电商平台点亮”行动,进一步推动构建多方协同参与的平台主体信息与规则治理常态化机制,推动平台信息公开、规则透明,共同营造公平、诚信、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全区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