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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郑慧英)6月2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了解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系统编制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4月27日正式印发实施。这是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1+N+X”政策体系中的顶层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对统一共识、凝心聚力、稳妥有序推进“双碳”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实施意见》从五个角度切入“双碳”各主要领域工作,挂图作战,系统推进。一是明确了能源结构优化目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火电;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新能源发电总量超过火电;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要求,实现大幅提升。二是明确了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目标。到2030年,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是明确了生态固碳建设目标。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3.5%,森林蓄积量达到15.5亿立方米,到2030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四是明确了考核方式转变目标。紧跟国家步调,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坚决完成国家下达的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五是明确了阶段任务目标。到2030年,我区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同时,《实施意见》科学部署九项重点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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