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4月22日下午,记者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1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25年和2035年的工作目标,强调了内蒙古草原植被盖度要持续稳定在45%以上。《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措施、保障措施3个部分,30项具体措施,其中有23项是具体业务措施,有7项是组织保障措施。涉及草原保护、修复、合理利用、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草原确权登记、产业发展、科技支撑、制度建设和政策支持等多个方面。在总体要求上,将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始终坚持的原则。草原是内蒙古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能源战略资源基地的重要保障,是向北开放桥头堡的生态底色。“十三五”以来,内蒙古持之以恒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科学利用草原资源,不断深化草原经营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稳步推进草原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不断提升草原科技支撑能力,着力构建草原监测、生物灾害防控体系。全区草原植被盖度达到了45%,年均完成种草任务3000万亩,全区每年有4.04亿亩草原通过禁牧得以休养生息,6.16亿亩草原通过草畜平衡得以合理利用,140多万户的农牧民从中受益。草原生态、牧民生活、畜牧业发展全面向好,走出了一条具有内蒙古特色的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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