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涉企困难职工讨薪维权”

——兴安盟法律援助在行动

自2022年3月中旬开始,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在兴安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涉企困难职工维权”法律援助活动。

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督促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认真检视整改机构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举措。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困难职工、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常态化服务,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度》,实行“一免一简三快”(即:免经济状况审查,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指派)举措;并提供“三优一上”便民服务,尤其针对因工致残的困难职工或农民工,采取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优先指派的模式,并对行动不便的受援人主动提供上门服务。截至目前,兴安盟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涉企业困难职工、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52件,受援人数达165人次,涉及案件金额达530余万元。坚持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大讨论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接待服务评价机制,采取印发《法律援助接待服务评价表》的措施,要求全盟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值班律师在受理、审查援助事项过程中,主动接受来访当事人的评价与监督。截至目前,全盟法律援助机构共发放服务评价表130份,提供免费咨询服务近500人次。

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机制,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其他材料或手续欠缺的法律援助事项,在当事人承诺能够补充的情况下,容缺受理。尤其针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紧密结合法律援助“五进”活动中关于法律援助进企业相关要求,充分调动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社会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有效发挥法律人才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要求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安排专职律师及工作人员,深入走访当地工厂、企业、建筑工地,集中宣传法律援助法、劳动者权益保障法、保障农民工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民营企业职工诉求,全面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书和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等服务,充分激发劳动者维权意识,全面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截至目前,兴安盟法律援助机构共深入走访企业、工厂及个体工商户19家,普法宣传以及提供其他法律服务达300余人次。

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深化“大讨论”活动成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继续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职能作用,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在受理和指派援助案件时,做到“应援尽援、尽援优援”增强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认同感。继续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职能作用,促进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全力推进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工作,促进法律援助在矛盾纠纷发生时提早介入,努力帮助涉企职工、农民工在法律框架内选择最合理的纠纷处理方式进行维权。继续发挥法律援助救济保障作用,促进司法行政机关降低社会治理成本。严格《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依法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科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全面扩大援助事项范围,促使经济困难涉企职工、农民工等群体能够以“零成本”或“低成本”进入正常的纠纷救济渠道,切实维护和保障其合法权益。(兴安盟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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