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就住在附近,发现这几天周围不臭了,路也清扫干净了。对于养殖户的困难,政府已承诺帮他们在村里建牛棚,再把原来的房子重修一下,等到夏天的时候,环境就彻底好了!”凉城县居民何某说。
何某说的是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乌兰察布市的一件举报案件——凉城县第三小学附近环境问题的整改结果。
有凉城县居民投诉:2016年以来在凉城县第三小学北面有人开始堆积牛粪,有异味,有臭味,导致附近居民无法行走,无法正常生活,此问题向当地政府反映过数次,未得到解决。
接到反馈后,凉城县相关单位实地查看,发现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基本属实。凉城县城市执法局已于3月28日将养殖户院外栅栏拆除,并将路边临时堆放的畜禽粪便、饲草秸秆等垃圾清扫转运。同时,鸿茅镇已协调养殖户租用户籍地(凉城县六苏木镇大土台南村)农户院落安置牲畜继续养殖,搬迁安置工作已于3月29日完成。针对此信访案件,凉城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及政务警告处分。
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自治区各盟市坚决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整改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细化实化整改举措,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及时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连日来,乌兰察布市委书记隋维钧、市长奇飞云先后深入丰镇市、卓资县、察右后旗,通过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检查督导。
阿拉善盟委书记代钦、盟长李中增分别包联中央督察组交办重点关注案件,深入实地现场督导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办理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4月3日至4日,赤峰市委书记万超岐、市长王旺盛分别实地检查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锡林郭勒盟行署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日召开全盟转办信访举报案件整改情况调度会,听取有关旗县市(区)案件办理情况,对举报问题逐个“点对点”会商,提出整改意见,切实做细做实现场核查、督办整改和群众回访等工作。
提级督办、顶格推动,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办理的紧迫感、责任感。
阿拉善盟对每一件转办案件,无论问题大小,都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有关要求扎扎实实推进整改。
锡林郭勒盟整改督办组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专门负责交办案件的调查核实、转办盯办和落实反馈等工作。制定了群众环境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流程和旗县市(区)案件转办及办结上报流程;建立盟级领导同志包联督办机制,由盟委、行署班子成员包联督办各旗县市(区),带队赴现场指导核查、督促整改,定期听取包联地区案件办理情况汇报,跟踪推动问题解决;建立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核查整改工作机制,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一律按重点关注案件提级办理;属地核查报告不属实或部分不属实的,一律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核查研判;对核查属实能立行立改的,3日内完成整改。同时,锡林郭勒盟整改督办组每周分批次对各相关地区核查完成率、立行立改完成率、办结上报率进行通报和排名。
乌兰察布市委书记隋维钧表示,要以铁的决心、硬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抓出一批实实在在的环境治理成果。
阿拉善盟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严肃追责。
各盟市敢于刀刃向内、动真碰硬,做到发现一个解决一个。
接群众投诉反映: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大新庄村的口粮田上出现800多平方米、1米多深的土坑,因有人挖土外售,造成农民无法耕种。
经查,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3月28日对违法行为人郑某某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郑某某取土按总评估价格3383.75元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处以非法所得50%的罚款,罚没款合计5075.62元。同时,责令郑某某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对该地块进行治理,并于3月30日前恢复原状。3月30日,经巴林左旗农牧局实地验收,该地块已恢复原状达到耕种条件。经林东镇政府调处化解,投诉人和郑某某于3月28日签订调解协议书,协议约定由郑某某一次性补偿给信访投诉人20000元人民币,现郑某某已将补偿款交付给投诉人,投诉人对调查处理结果表示认同。
3月30日,群众举报反映:2005年,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镇高日罕水库建设时砍伐了原有大片林地,破坏了沼泽地。水库附近道路未按设计要求硬化,牧民出行不便。
西乌旗政府接到举报问题,第一时间组织工作组实地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做出回应。特别是针对水库附近道路未按设计要求硬化,牧民出行不便问题,旗政府结合乡村牧区规划,对高勒罕水库4.1公里上坝砂石路升级改造为三级水泥混凝土公路,目前已完成勘察设计,计划2022年5月开工建设;同时将高勒罕水库西侧9.7公里砂石路纳入牧区道路管护计划,定期进行维修养护,不断提升水库周边牧民出行便利性。
各盟市对信访案件反馈问题,能立行立改的全部做到即知即改,第一时间反馈;不能立行立改的,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不等不拖即行启动整改工作。
据了解,3月26日至4月6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乌兰察布市举报案件12批共61件(来电41件,来信20件)。目前,全市已对第1批、第2批、第3批、第4批共14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1件、阶段性办结2件、未办结1件,责令整改3家,问责6人。
截至4月7日,锡林郭勒盟共受理信访案件11批次31件,其中有21件已完成地区核查,前6批次共13件已按时按要求上报,地区核查完成率70%,旗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管委会)调查核实办理率100%。前6批次共13件举报案件办结5件、阶段性办结8件,办结率和阶段性办结率分别为38.5%和61.5%。
截至4月7日,中央督察组交办阿拉善盟举报案件13批共11件(来电7件,来信4件)。已调查处理案件9件,属实1件、基本属实1件、部分属实6件、不属实1件。现已办结6件、阶段性办结3件,责令整改3家,立案处罚3家,罚款金额105万元。(记者皇甫美鲜刘宏章巴依斯古楞魏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