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下发《关于开展“同商共议和谐共赢”平台企业集体协商专项行动》的通知,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决定开展“同商共议和谐共赢”平台企业集体协商专项行动,并将其纳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考核评价体系。
此次专项行动,以集体协商为抓手,引导平台企业与劳动者就双方共同关心的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开展协商,做到一年打牢基础,两年实现突破,三年全面推开,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共商共建共创共享的良好局面,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
通知明确,各盟市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自治区各产业协会要在集中推动货运、快递、外卖配送等平台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调整工资要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靠协商”的理念,逐步在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要主动对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企业组织代表,发挥产业工会上代下、上参下的作用,明确培育企业协商主体,创新协商模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为开展协商筑牢基础;鼓励经营效益好的平台企业围绕工资增长幅度、福利待遇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协商,通过协商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帮助经营存在困难的平台企业,重点围绕企业与劳动者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实现企业和职工抱团取暖、共促发展;结合不同类型平台企业管理制度、经营方式和用工模式,根据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围绕行业计件单价、报酬确定和支付办法等开展行业协商,合理确定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行业用工管理等。(记者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