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即将到来,为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人们在缅怀先烈、慎终追远的情怀中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自治区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实际,在各类烈士纪念建筑物、革命战争重要战役和战斗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群众性纪念活动,通过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等活动,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

《通知》指出,要积极倡导群众文明祭扫,教育引导干部群众采用文明低碳环保的祭扫方式,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党员干部要带头做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做积极宣传的模范者,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用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表达对故人的怀念之情。要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突出青少年群体这个重点,以“庚续红色血脉·强国复兴有我”为主题,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参与到网上祭奠、签名、寄语和重温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活动中来,增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坚定决心。

《通知》要求,推广节日民俗活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加诗歌朗诵会、诗词歌会等文艺活动,陶冶情操、抒发情怀;组织开展植树绿化、沐春踏春等活动,引导群众走进自然、关爱自然,不断增强群众的环保理念。(记者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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