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阿拉善盟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着力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行业监督职责,对实行市场调节价公证服务进行规范引导,防止公证机构之间恶意竞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 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和“大讨论”活动整改提升阶段的部署要求,3月22日,阿拉善盟司法局会同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阿拉善盟分会开展实行市场调节价公证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统一规范工作。

在充分征求全盟各公证机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阿拉善盟司法局制定《阿拉善盟公证行业实行市场调节价公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指导意见》。此次收费项目梳理和收费标准规范工作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行业属性,主要针对近年来公证创新项目和采用协商收费的项目类别,以公证事项、公证事务与服务项目三大类为基础,共梳理保全证据、现场监督、网络存证取证、登记、保管、调查、代办、司法辅助等 19个大项29个小项的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同时要求各公证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服务场所和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公证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当事人提供公开、公正、便民的法律服务。(阿拉善盟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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