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内蒙古有6个地区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日前完成了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自治区级评价工作。

据了解,自2021年8月民政部安排部署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工作以来,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安盟突泉县、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鄂尔多斯市东胜区6个争创示范创建地区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着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此次自治区级评价工作中,自治区民政厅、党委网信办、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高级人民法院、团委、妇联等8个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考评组,对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自治区级创建工作进行赋分评价。通过自治区级评价,有力推动全区东、中、西部各示范创建地区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构建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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