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2年3月15日,兴安盟扎赉特旗司法局图牧吉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深入辖区某企业开展专项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了解到,该厂近几年出现个别人员赊购商品,多次讨要无果,已经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资金周转,如何追讨货款是困扰他们已久的难题。司法所工作人员听后,认为这是典型的合同纠纷,建议企业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随后企业负责人说出韩某赊购货款一事:2019年7月韩某因自家建房赊购建材,共欠货款7400元整,并出具韩某写的一张欠据。事实清楚,调解员立即前往韩某家,韩某对欠款事实表示认可,没有异议。同时了解到,韩某因其孩子结婚导致经济拮据,暂时没有偿还能力。
【调解过程】
调解员了解韩某的情况后,采取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耐心的劝说韩某:首先,根据《民法典》第595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的规定,欠款事实清楚,是合法的买卖行为;其次,韩某作为买受人履行合同,给付货款是无可争议的,不能因为个人原因一直拖欠货款,致使企业合法权益受损。韩某也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调解员的沟通帮助下,韩某与企业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韩某先行支付企业货款3500.00元,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拨付后再给付剩余货款3900.00元。期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卡交给司法所工作人员保管,以便补贴拨付后第一时间将货款付给企业。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调解案例,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是常见的纠纷原因,调解的焦点在于纠纷事实虽然清晰,但客观上韩某的确不具备偿还能力,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无疑是最便捷高效的方式。本案中调解员没有直接要求韩某立即偿还欠款,而是充当了智囊团的角色,根据实际情况与韩某共同制定还款计划,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当前,全盟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结合“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专项化解行动,广大调解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张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