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最新消息:2021年,在全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中,327.87亿元金额授予中小微企业,占政府实际采购总金额的77.2%,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作用。

2021年,面对疫情严峻形势,我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六稳”“六保”谋发展,并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以政策之“稳”、营商环境之“优”换取市场主体之“活”,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一年来,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预算编制环节,将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200万元以下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工程采购项目,直接预留给中小微企业,同时在评审环节通过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等,多措并举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记者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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