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获悉,为防范水旱灾害风险,今年,我区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将河道行洪安全纳入河湖长制目标任务。
2021年汛期全区强降雨多发频发,一些流域发生超历史纪录洪水。面对严峻洪涝灾害形势,全区各级水利部门切实把防汛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头等大事来抓,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四预”措施,全年发布预警信息2343次,转移避险人员1037人,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严格落实535座水库、1521座中型以上淤地坝“三个责任人”,开展两轮隐患排查。
为全力防范水旱灾害风险,自治区水利厅要求,要高度关注极端天气变化和在责任落实、水利工程运行等方面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增强底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层层压实责任落实,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切实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突出做好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打好主动仗,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自治区水利厅强调,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侵占河道、湖泊等行为,违法违规建筑物、阻水障碍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要在汛前基本完成,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张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