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近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关于确保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区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多措并举扎实推动低收入人口参保工作。

《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参保工作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低收入人口参保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参保动员、分类资助等工作,确保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依法参保、应保尽保;各盟市医保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协调、上下联动,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协同机制,认真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所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经办部门按月共享数据,按季度进行数据比对,针对数据比对反映的问题,加强统筹指导工作。各盟市医疗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在每月月底进行数据交换,有针对性进行数据分析比对工作。各级医保经办部门建立台账并落实责任人,确保动态新增人员按月动态清零,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应保尽保。

《通知》指出,自治区将定期调取抽查各盟市参保数据,精准定位未参保人员,及时反馈各盟市未参保信息,集中参保期按月统计通报各盟市参保工作进展情况;自治区将参保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平时监控考核指标,年终考核时对未完成任务的盟市进行负向扣分。(记者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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